学院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各位同学: 学院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请见附件,请大家认真复习,积极备考,遵守考纪。学院关于缓考和重修的要求如下: 1、申请缓考,缓考适用于考试时间冲突的学生,办理时间截止到5月26日,过期不候。请下载《本科生缓考申请表》并在规定日期交到学院教学办。 2、申请重修,适用于患病或突发意外不能参加考试,或者在选课后休学的学生,请填写《重新修读课程申请表》(患病须附有学院校医院病假条),于考试前或考试当天递交到学院教科办。 上页 下页